訊連科技eHRD 人才發展電子報2008年12月號
 

關鍵知識 - 數位學習發展之整合創新趨勢 (本文出自於Intelligent times 第330期)

作者:林立綺
出版日期:2008-12-01

隨著Web 2.0互動趨勢如火如荼地展開,源於此所發展出的「數位學習 2.0」應用模式的趨勢已逐漸形成,但是,根據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的調查,許多網友及用戶對「數位學習 2.0」的概念依然模糊。然而在資策會的推廣下,台灣網友對於「數位學習 2.0」的學習成效普遍保持樂觀態度。儘管透過Web 2.0達到數位學習的道路仍然漫長,但是數位教育研究所所長李進寶樂觀表示,只要學習者不要高估Web 2.0數位學習的短期效能,同時,低估Web2.0數位學習的長期影響,就可以充分應用Web 2.0數位學習的學習工具,創造最佳的終身學習成效。

針對數位學習之發展架構探討數位學習的整合創新趨勢,目前,在Web 2.0的應用工具方面,有包括Wikis、Blogs、RSS、Mash-ups、Addins、Social Networking、Social Bookmarking、Information Creation Tools及Virtual World Tools等工具,而這些工具在數位的網路世界,發展出商務2.0(Commerce 2.0)、媒體2.0(Media 2.0)、數位學習 2.0 (e-learning 2.0)、企業 2.0(Enterprise 2.0)、設備 2.0 (Device 2.0)等應用模式。

源自Web 2.0的創新學習 2.0

以上由Web 2.0所發展出的應用模式,將過往由師資為核心(Teacher-centered)的學習模式,轉化成以學習者為核心(Learner-centered)的學習模式,最終,則導向由表現者為核心(Performer-centered)的學習模式;也將過往由線上學習(Online Learning)的模式,轉向為混合式學習(Blended Learning)模式,最終,轉變為整合式的學習(Holistic Learning),這也就是在Web 2.0的架構下,現在最被廣為應用的互動學習方式。

而在Web 2.0的具體應用上,李進寶解釋,若以數位學習為例,過去的學習架構主要是電子化學習(Electronic Learning),而現在則是進化到績效學習的概念(Effective learning),例如,從e-learning 1.0到e-learning 2.0的階段,內容的供應者由內容供應商,轉換到一般用戶自行所創造的數位學習內容,這也是Web 2.0所創造的不同價值。

李進寶分析,根據學習曲線顯示,隨著年紀的增長,學習者透過正式學習(Formal Learning)獲取知識的比重,將遠低於非正式學習(Informal Learning)獲取知識的比重。因此,在Web 2.0架構下所採用的整合式學習(Holistic Learning)模式,即是整合正式學習及非正式學習的最佳模式,亦可以充分彌補一般學習者隨著年紀增長,而降低採用正式學習作為學習工具的意願。

針對整合式學習(Holistic Learning)的Web 2.0做法,目前,美國康乃爾大學提出一套學習及表現的架構分析指出,過往傳統的學習方式,主要是在教室中的學習(Classroom Learning),因此,整合教室學習方式和線上學習(Online Learning)方式,即稱之為正式學習(Formal Learning),學習者可以透過遊戲及相互激盪,達到最佳的學習效果。而到了次世代的數位學習階段,學習方式則進化到透過社群式的互動練習,內容來自社群使用者,專家及學者提供指導,最終,由績效表現決定學習成果,此即進入到非正式學習(Informal Learning)的階段。

而在非正式學習的階段,因為知識來自四面八方,知識管理(Knowledge Management)更是主導了學習的主軸。而在實際操作上,非正式學習更是展現了驚人的成效,李進寶舉例,加拿大有一個採金礦公司,過去每年的營業額只有一億美元,深受找不到提昇營業額之法所苦,但是,自從這家公司在網路上公佈,採金礦的數據及相關公司資料之後,在網路上獲得廣大的回應,從中擷取的改善之法,使得年營業額從一億美元,暴增到一百億美元。這是數位學習對於提昇企業績效所造成的巨大影響,也是整合式學習能發揮的最佳應用案例。

整合正式與非正式的學習 2.0

回顧數位學習的進展,在數位學習的萌芽階段,也就是e-learning時期,學習的主要的目的,是「把同一件事情做的更好」(Doing the same things better),這也是學習者投資時間及金額最小的階段,然而,學習者所獲取的影響也是最小。而到了learning的e次方(數位次方)階段,學習者的主要目的是要「做更好的事情」(Doing better things),在這個時期,學習者所投資的時間金額較多,獲取的成效較前一階段呈現大幅躍進。現在,到了第三個階段,稱之為Performance的e次方階段,在此時期,學習者可以透過互動式學習途徑,學習過往所沒有獲取的知識,且可以「做出許多過去沒有做過的事情」(Doing things never done before),並創造更高的學習效果及價值。

而針對正式學習(Formal Learning) 及非正式學習(Informal Learning)的演變關係,資策會教研所副工程師陳俊彬則指出,正式學習屬於 Learning 1.0的平台架構,亦即是架構式學習(Structured Learning)的作法,主要作法為從上至下(Top-down)的推動學習方式,同時,採用集中式的學習內容(Centralized Content),而學習的內容,主要是來自公司認可的專家所提供,基本上來說,就是一套只適合公司內部規劃的對內式學習內容。

非正式學習階段,也就是Learning 2.0的平台架構,是一個合作式的學習階段(Collaborative Learning),在這個階段,所有的數位學習內容,都來自公司內外之間的整體合作,具體平台包括Blogs、Wiki等平台,而在這個階段,使用者主要強調自我服務( Selfservice),採用拉力而非推力,內容主要來自使用者自行累積的內容(User Generated Content);常用的工具包括標籤(Tags);內容專家則是由社群所認可的個人或群體;時效講究即時互動,以使用者需求為主的內容;搜尋引擎則必需是仿Google 的搜尋模式。

學習 2.0在台灣的現況分析

為檢視台灣一般民眾對Web 2.0及對互動式數位學習(e-Learning 2.0)的瞭解程度,資策會教研所也進行一系列的國內現況調查分析,陳俊彬表示,此調查透過與中華電信、城邦文化、訊連科技及手機王網站等廠商合作,對六千餘名用戶進行問卷調查。

調查結果顯示,有約24%的受訪者對於Web 2.0的概念相當模糊,26%的受訪者略為了解Web 2.0的概念,31%的受訪者屬於相當並大致清楚Web 2.0的概念。另外,有超過一半的受訪者對e-Learning 2.0的概念相當模糊,甚至是完全不瞭解e-Learning 2.0,而只有4.2%的受訪者相當清楚何謂e-Learning 2.0。陳俊彬解釋,這意味台灣的網友對Web2.0已具有初步概念,但是針對e-Learning 2.0的概念仍有待推廣。目前,台灣網友普遍認為Web 2.0是一個擁有開放、分享、全球化、合作以及共創等概念精神的網路平台。而台灣網友在隸屬於Web 2.0的網站中,普遍較為熟悉的網站,包括Wiki、Blog、RSS、即時通訊、社交網路以及社交書籤相關技術應用等,其中,台灣網友以對Blog的熟悉程度最高,目前台灣的七年級生,普遍都擁有二個以上的Blog,顯示Blog在台灣年輕人之間的火紅程度,陳俊彬形容。

儘管部落格在台灣相當受歡迎,但是包括虛擬社群以及Mashups等Web 2.0的深層應用工具,在台灣的網友之間就鮮為人知,但是這些Web 2.0的深層應用工具,卻是應用在e-Learning數位學習 2.0上的最佳工具。若要強化數位學習 2.0的應用,台灣網友必需多採用包括社交書籤、虛擬社群以及Mashups等工具。

此外,陳俊彬也發現,台灣網友使用Web 2.0工具的主要目的,是為了獲得新知以及心得分享,而網友認為Web 2.0工具對於學習的幫助,則是在於獲得新知以及其即時便利的資訊取得方式。另外,也有56%的受訪者非常滿意應用Web 2.0工具,作為學習的管道,主要的來源,則包括部落格、維基百科以及電子文件和電子書等工具。陳俊彬指出,台灣在20-30歲間的網友,普遍都採用這三種來源作為數位學習的管道。

在手機上網的趨勢方面,根據教研所統計資料顯示,台灣的網友使用行動上網服務的主要原因,是在於其資訊取得的便利性,其次才是真正有實際的需求。而目前網友使用的行動加值服務內容,主要還是在音樂類的內容,佔有內容使用比率近三成;其次是簡訊類的內容應用,比例約為26%;第三則是圖鈴類的內容應用,佔有約23%的應用比例。

當然,談到數位學習,除了網路上的學習管道之外,行動電話也在無線網路頻寬及應用工具的持續進化之下,成了一個重要的數位學習工具。陳俊彬表示,雖然目前手機對台灣的網友仍以通話為主,但是手機成為數位學習的重要載具,將指日可待。目前,蘋果的iPhone手機已經結合軟體iTune,推動行動學習內容及課程,而iTune提供可下載的內容,更包括柏克萊及史丹佛等多所名校的課程,不論是用戶或是供應商都展現出顯著成效。而這些合作方式,都是台灣的數位內容供應商可以思考的方向。

<<本文轉載自Intelligent times,文章版權為Intelligent times所有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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